
今天來推薦大家文青店
在坪林的《坪感覺》
今天推薦這家是《真文青店》我一直對文青店有一些誤解,認為很多文青店只有矯情的外表,食物的本質上是沒有內涵,甚至難吃的
這是我口中的假文青店
(重視吃的我經常被這類店家雷到)
店家本身是老屋翻修,保留了老屋的特色,注入了乾淨整潔的新靈魂,簡約的設計襯托老屋的格調,食材上也使用在地小農的作物,就是很文青的風格
讓我推薦的理由是,在料理上有確實的著墨,精心挑選的食材,吃得出料理的用心以及堅持,還加上了自己的特色,乾淨整潔的用餐環境也讓人覺得很舒服
是一家讓我想在非假日再次到訪的店家
因為上次去是假日,人潮有點多,可以趁北部冬天天氣不好的時候,到坪林的遊客也少,這時間去可以慢慢享用美食,也可以喝喝當地的茶
店家資訊:
地址:232新北市坪林區坪林街12號
電話:02-26657210
營業時間:11:00~17:00 (星期二公休)
高乘載管制、匝道封閉
10 月 1 日(四)
高乘載管制:
上午 6 至 12 時,國道一號內湖至頭份(含高架堤頂、環北及機場系統),及國道三號木柵至香山等路段之各交流道南向入口匝道
上午 6 至 12 時,國道五號南港系統南向入口
匝道封閉:
0 至 24 時,全天封閉國道一號平鎮系統,埔鹽系統南向入口
0 至 12 時,封閉國道五號石碇、坪林南向入口
10 月 2 日(五)
高乘載管制:
上午 6 至 12 時,國道五號南港系統南向入口
匝道封閉:
0 至 24 時,全天封閉國道一號平鎮系統,埔鹽系統南向入口
0 至 12 時,封閉國道五號石碇、坪林南向入口
10 月 3 日(六)、10 月 4 日(日)
高乘載管制:
14 至 21 時,國道五號蘇澳、羅東、宜蘭及頭城之北向入口
匝道封閉:
0 至 24 時,全天封閉國道一號埔鹽系統、虎尾北向入口,及國道三號北向入口
開放路肩、收費措施
開放路肩:
現有開放路肩措施照常實施
10 月 1 日至 4 日,每日增加開放路肩時段與時段供小型車行駛
國道五號 宜蘭至頭城北向路段機動開放路肩,自 35.3K 至 30.0K 供大客車行駛至大型車攔查車道終點(29.5K)匯入頭城北向入口匝道
收費措施:
中秋連假四天(10 / 1 – 10 / 4) 採單一費率(75 折,無每日 20 供你優惠里程)、國道三號 新竹系統至燕巢系統 採單一費率再 8 折收費
10 月 1 日(四)至 10 月 3 日(六) 0 – 5 時全國道暫停收費
10 月 4 日(日) 0 – 10 時,全國到暫停收費

為什麼閃一下可以,閃兩下不行?
前面烏龜車車速過慢,甚至還造成後方車回堵?
常常在開國道的朋友們都知道,如果車速過慢也是會開罰的,據國道警察接到的逼車違規案例來看,有部自小客車依照正常限速來駕駛於內側車道,突然後方車輛以連續閃大燈等方式逼車讓道,而駕駛還是直直開並為立即切換車道,經過20多秒後才讓道,後來駕駛覺得自己被逼車,所以才提供行車紀錄器給警方,並檢舉此逼車車輛。警方檢視違規事實明確,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,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。處以3000元至6000元罰鍰。

「烏龜車」佔用車道,經常被部分民眾認為是造成塞車主因,政府近期也宣導,內側車道為超車道,容許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,慢速佔用就得被開罰,可是國道仍經常發生慢速車佔用內車道,造成堵塞狀況,若有後方駕駛不耐,以不當方式,如連閃大燈、急停逼車讓道,也可能被開罰。
國道三隊交通組長賴協駿表示,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第1項第3款「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,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,但不得連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光迫使前車允讓。」
若前方車輛未避讓,持續變換燈光逼車,就容易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14款,可處罰3,000元至6,000元罰鍰。
賴協駿也說,前車無故不避讓也會觸法,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7條第5款「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,如車前路況無障礙,無正當理由,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。」依法處罰1200-2400元罰鍰。
閃大燈按喇叭「制裁」龜車 可能吃上6千元罰單 對龜車閃大燈或按喇叭看似合理,卻有可能導致吃上罰單。

雖然已經宣導多年,但還是有許多駕駛人不清楚「內側車道為超車道」的規定,常常仗著自己「已經開很快」,就可以佔著內車道不放,這也讓其他用路人大為火光,多半會以閃大燈、按喇叭等方式抗議,但這些看似合理的行為,恐怕會吃上最高6,000元的罰單!
有些駕駛被龜車惹惱了,通常會按住喇叭不放、又或者是狂閃遠光燈,希望龜車能識相點,將內側超車道讓出來,但根據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規定,可處3千元以上、6千元以下罰鍰,所以重點在於「按喇叭和閃大燈」的方式,其實只要依照《道路安全規則》規定,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,就不至於吃上罰單。
如果龜車被閃大燈按喇叭就煞車驟然減速,罰鍰可是6千元起跳。

至於龜車違規佔用超車道,除了可罰6千元以上、1萬2千元以下罰鍰外,如果被後方閃大燈按喇叭,就做出踩剎車、驟然減速甚至是於車道中停下等行為,那就構成了「惡意逼車」的條件,可處以6千元以上、2萬4千元以下罰鍰,並當場禁止其駕駛,跟後方閃大燈按喇叭相比,當龜車的罰則其實更重。
不過要是真的遇到疑似、或是就是"違規"的狀況,
還是要先確保自身安全,並直接用行車紀錄器來檢舉,
不然若是當下發生衝突,很容易傷了和氣也傷了荷包呀。
大家都要記得,
安全上路,行車平安喔!

肉圓是我一直很愛的國民小吃,彰化肉圓更是遠近馳名,但彰化的肉圓分成兩個種類,一種是彰化市內強調餡料、飽滿大顆的彰化肉圓,另一種是比較小顆強調皮Q彈度的北斗肉圓。這次要介紹給大家的是屬於北斗肉圓種類的。

這家位在員林市內,知名的光明街跟三民路交叉口,在員林念書10年來是我學生時代就一直很愛吃的肉圓,平均一個月可以吃上5-6次,他最吸引我的就是非常有口感QQ的外皮,跟滿滿豆香的豆腐湯。為什麼說是魂牽夢縈呢?因為自從離開員林後,每次特地回去吃總是吃不到,不是賣完了就是公休,這幾年來撲空了10多次有了吧。這次要去之前,我特地打了電話詢問是否有營業,因為我已經撲空到懷疑人生了,很幸運的有營業,而且正中午的還不至於賣完。

價格數十年如一日,依舊是一份30元(內含2顆肉圓),豆腐湯依然停留在我畢業前的15元一碗。因為太久沒吃了我們今天特別點了3碗大份,報復性的把之前撲空受傷的心靈補回來(好寶寶不要學喔,傷胃)。

他的皮屬於比較厚的皮,如過吃肉圓不愛吃厚皮的人可能會不喜歡,餡料調味並不多可以吃的到筍子跟肉本身的鮮甜,餡料也很簡單就是筍子跟豬肉而已,吃肉圓比較重餡料的老公就覺得這個不合胃口,但對我這愛吃皮的來說就無敵美味。


特別要提的是他的豆腐湯,別小看這看起來很像豆花,破碎的豆腐,真材實料的板豆腐加上長時間熬煮,滿滿的豆香是特色,也是讓很多人念念不忘的味道,而且小小一碗豆腐湯喝完了還可以加湯喔。

讓人回味的味道就是美味,我想寶斗肉圓符合了這個道理,樸實、簡單卻讓人回味無窮,雖然他不是什麼A級美食,但絕對是會讓人想一吃再吃的美味小吃。到彰化旅遊時不妨繞過去嚐嚐唷!過去前可以先打個電話詢問一下是否有營業,或是否已經賣完,別像我一樣老是撲空喽!
寶斗肉圓
地址: 510彰化縣員林市三民街59號
電話: 04 835 2191
營業時間:上午11點開始到下午6點,賣完為止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