放下受害者的角色
大家都說「伸手不打笑臉人」 |
大家身邊是不是都會有這種人,總是覺得自己很苦、總是自怨自哀,就好像悲劇裡的男女主角一樣悲情。從小到大貓貓身邊這種人很多,甚至貓貓曾經也是這種人,為的是什麼?其實為的不過是大家的關注、關愛眼神,就像心理學家阿德勒說的這不過是個武器,一個讓你在人際關係中獲得勝利的武器。
舉個例子來說好了,貓貓在求學過程中不是很順利,從小學、國中、專科、大學一路走來遭受到很多挫折,這樣的結果我歸因於父母的不支持、反對,家中經濟條件影響,導致我成績平平、沒選擇「適合」自己的科系......等等,這一段被當成10幾年不努力的藉口的故事就不再贅述,總之就是因為自己努力不夠,不願意改變,想博取別人同情,為自己失敗找藉口等等因素,這樣當了好長一段時間的「受害者」。
因為認為自己是受害者,所以當別人用不符合我們期待的方式對待,就發脾氣找足理由去傷害對方,而且理直氣壯,說是自衛為了保護自己,例如這樣的我如果成績不好,就會說「都是我爸媽害的,要不是他們反對,我怎麼可能會這樣,我的成績一定很亮眼。」甚至跟爸媽說「當初要不是你們幾句話,我現在會這樣嗎?」我們就這樣活在反覆的情境中操弄著這樣的手段,享盡一切「好處」。
受害者這個腳色其實得到很多,但並不快樂 |
然而這樣真的快樂嗎?坦白說非常不快樂,因為自己會經常性地陷入悲傷、憤怒的情緒中,不僅如此身邊的人也會被影響變得敏感、緊張,也會很不快樂,這點貓貓的感受非常的強烈,長期親子關係緊張,我爸媽跟我說話總是小心翼翼,身邊朋友也是經常遭受我情緒無關的牽連,易怒的脾氣也讓我身體開始出狀況,每次只要情緒一起來後全身總會虛軟無力。
這樣的狀況當然需要改變,然而除了要看清自己的行為模式之外,並且下定決心從此不再扮演這種腳色,需要很大的勇氣做改變,才能從受害者模式中走出來。可是決定權完全在自己身上,生命是屬於自己的,要過怎樣的日子其實別人也左右不了我們,就像阿德勒所說的一樣,那是別人的課題,我們只要關注自己的課題就好了。
然而光想已經不容易了,執行上更是困難,畢竟我們已經熟悉受害者模式太久了,當中最重要的是要解讀自己的意思,也就是「自省」的能力或是「反思」的能力,並且將注意力放在自己的思維上,當我們將注意力方自己的想法上就會開始思考「我怎麼會這麼做?」、「我做這個事情是為什麼」,智者達賴喇嘛也曾說過「每天花一點時間獨處」,就是為了要檢視自己一天所做所思。
不斷不斷的練習把自己放下,生氣並沒有傷害別人,卻先傷害了自己(達賴喇嘛),蘇格拉底也說「我們需要的越少,我們就越接近上帝」這樣少即是多的人生哲學,當我們不把自己看得這麼重時,反而越能活出自我,因為別人的眼光對你而言不具任何傷害,然而「是不是受害者」這件事就變得一點也不重要,因為不需要獲得別人的支持、同情(那是別人的課題)我們就不需要這種手段,痛苦全隨著你的想法,只要你願意改變你對痛苦的看法,那即便是個煎熬的過程也是自在的。
幸福不是一種狀態,幸福是一種心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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